越南劳动荣军与社会部长近日同韩国雇佣劳动部长签署了一份关于韩国雇用越南劳动者的特别备忘录。据此,越南将继续派遣大量劳工赴韩工作,而韩国方面将按照韩国外国人雇用许可制(EPS)接受越南劳动者。

这是越韩两国职能机构第二次签署特别备忘录。第一次签署的备忘录于2014年12月31日到期。

这份特别备忘录针对两种对象。其一,曾参加于2011年12月、2012年5月和2012年8月举行的韩国语考试,结果合格但韩国招聘单位尚未雇用的越南劳动者。其二,按期回国并参加2011年12月后举行的韩国语考试,结果合格,但韩国招聘单位尚未雇用的越南劳动者。

越方将在100天时间内将符合条件的越南劳动者简历交给韩国招聘单位。这些简历生效时间为一年。韩方同意让越方在韩国网上刊登5400份越南劳动者资料,而最多能聘用2900名劳动者,主要从事加工制造、建筑业、农业等行业。(越通社-VN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