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首次普选70周年:人民怀抱中的国会 hinh anh 1越南首次普选运动(图片来源:越通社)


越通社河内——响应胡志明主席发起的号召,1946年1月6日,越南全国人民不分男女、民族、宗教踊跃参与全国首次普选,投票选出越南民主共和国(现为越南社会主义共和国)的首届国会。

70周年成立与发展过程中,越南国会坚持把改革创新贯穿各领域各环节,不断提升作为人民最高代表机构和越南社会主义共和国最具权威机构的地位与作用。为了提高国会工作质量和效率,应切实加强国会和选民、人民之间的关系,这也是国会代表完成任务、充当好为人民说话,为百姓建言角色的先决条件。

2014年《国会组织法》和2015年《国会代表和人民议会代表选举法》已明确国会代表对选民和全国人民的义务与责任,进一步将2013年《宪法》落到实处。

越南第六届至第十一届国会代表、越南国会社会事务委员会前主任阮氏怀秋表示,2013年《宪法》明确规定国会代表的法律地位与责任,国会代表和人民群众之间的关系被视为“血肉联系”。大部分越南国会代表是兼职的,专职的只占国会代表总数的30%。因此,国会代表更要履职尽责,充分发挥国会代表的作用,倾听选民声音。

越南第十三届国会代表、胡志明市人民议会主席阮氏决心表示,自从越南共产党领导了越南革命,党群关系紧密相连,成为是越南革命长存的力量源泉。国会代表应加强与选民的联系,推进改革创新,汇聚代表智慧力量,相信人民,倾听民众心声,不愧于人民的代表。(越通社-VN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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