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首批逾100吨榴莲是按照越南工业与农村发展部与中国海关总署签署的关于越南鲜食榴莲输华植物检疫要求的议定书出口到中国市场的。

为了成功出口第一批榴莲,得乐省榴莲种植区和包装厂已经努力做好充分的准备,并经过两国专门机构的仔细检查,满足害虫监测及处理措施、包装规格、产品可追溯性等多项要求。

通过正贸渠道出口到中国的首批榴莲给越南农民、企业和有关各方带来希望和信心,在国际市场上打造并推广越南榴莲以及其他主打农产品品牌形象。这是鲜食榴莲的宝贵机会,也是越南其他农产品在不久的将来能够进入中国市场的积极迹象。(完)


 

越通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