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重申和平利用核能的一贯政策 hinh anh 1资料图。越通社记者 阮勇 摄

越通社河内——越南重申和平利用核能的一贯政策,同时呼吁各国参加核安全的各项国际条约,旨在安全、可持续且负责任地使用核能。越南常驻联合国日内瓦办事处、世贸组织和瑞士其他国际组织代表团代表杨志勇5月1日在《不扩散核武器条约》(NPT)2020年第十次审议大会第二次筹备会关于和平利用核能讨论会上作出上述表态。

越通社驻瑞士记者报道,杨志勇在讨论会上发言时再次强调了越南和平利用核能的权利和一贯政策。越南先后出台了《和平利用核能战略》(2006年)、《原子能法》(2008年)和其他诸多相关的法律法规。

至于国际合作,越南与国际原子能机构(IAEA)签署了《核安保合作协议》和《核安保合作协议》的补充议定,同时还参加了国际原子能机构几乎所有关于核安全的国际条约。杨志勇呼吁各国参加涉及核安全的各项国际条约,全面执行对核事故的及早通报、 核事故的应急援助等的原则,将其视为和平、安全、可持续且负责任地利用核能的重要手段。杨志勇高度评价国际原子能机构作在和平利用核能方面的重要作用。然而,越南提议检查工作必须具备客观性、公正性以及遵守非歧视性原则,检查技术要可靠,确保符合所签署的核安保合作协议及其补充议定书。

杨志勇对国际原子能机构以及部分合作伙伴多年来向越南等发展中国家提供支持表示感谢。

杨志勇强调,越南将保持与国际原子能机构的合作关系,将其视为致力于繁荣的和平利用核能的承诺。

《不扩散核武器条约》于1968年达成、1970年生效,目前有191个成员国。越南于1982年6月参加《不扩散核武器条约》,一向认真落实本国义务并得到其他国家的好评。《不扩散核武器条约》审议大会每隔5年举行一次,今年是《不扩散核武器条约》2020年第十次审议大会,也是条约达成50周年。(越通社——VN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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