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越南政府总理的指导,越南资产管理一人有限公司(VAMC)7月9日正式投入运作。

越南资产管理一人有限公司是国有独资公司,受国家银行监察和监督。资产管理公司拥有法人资格其印章,其法定资金为5000亿越盾(约合2500万美元)。 资产管理公司的职能是处理坏账,引导信贷适度增长。

越南资产管理公司的活动范围包括收购各信贷组织的坏账;追偿债务,处理抵押财产;调整债务和还款条件,将债务转化为借款人的合资资金或股份;对该公司所追债的抵押财产进行投资、修理、升级、利用、出租等。向越南资产管理公司出售坏账的企业可以按照现行规定继续向信贷组织贷款。

此外,越南资产管理公司以其特殊的活动机制和权力,加上各有关机关和组织配合将能帮助企业解决有关法律、税务政策等问题的困难。 (越通社-VN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