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调动各方面资源 加大投入力度以适应气候变化 hinh anh 1资料图。图自CITI IO

越通社河内——越南将从国家财政预算拨款并动员企业、民众和国际赞助商的资金开展近期至2021-2030年、远期至2050年的国家适应气候变化计划。

越南自然资源与环境部气候变化局局长曾世强表示,政府总理已批准近期至2021-2030年、远期至2050年的国家适应气候变化计划。

这是越南有效利用财务和技术资源,增强财务和技术管理能力,加大民众、企业和国际组织在适应气候变化目标实现过程中的参与力度,从而为实现可持续发展目标做出贡献。

减少脆弱性

为落实《巴黎气候变化协定》第7条,因国家应对气候变化计划提出的目标是减少气候变化对国家脆弱性的影响及其带来的风险;将适应气候变化纳入相关规划和战略当中。

另外一项目标是通过加大国家对气候变化的管理力度提高适应气候变化的效果,减少自然灾害风险及其带来的影响,做好准备随时应对气候变化及其导致的极端天气。

计划中的各项任务和解决方案主要集中于加强国家管理和资金投入、农业、预防自然灾害、环境与生态多样性、水资源、基础设施以及公共卫生、劳动-社会、文化-体育-旅游等领域。

分期落实  监督进度

该计划的各项任务和解决方案被分为2021-2025年、2026-2030年以及远期展望到2050年等阶段实施。

在2021-2025年阶段,该计划集中完善关于适应气候变化的政策和机制,为将气候变化内容纳入政策、战略和规划当中;夯实法律基础并提供技术支持;多措并举提升应对自然灾害、降低自然灾害损失等的能力。

在2026-2030年阶段,该计划集中增强各经济产业、社会和生态系统对气候变化的适应力,同时做好准备面对气候变化进行相应的调整。

从2030年到2050年,该计划集中发挥2021-2030年所取得的结果,抓好适应气候变化与发展经济社会发展两手抓;利用气候变化带来的机会推动经济社会发展,与国际社会共同应对气候变化和保护地球的气候系统。

通过多种渠道获取所需资源

自然资源与环境部气候变化局局长曾势强认为,为落实计划需要通过多种渠道获取所需资源,同时遵守《国家财政预算法》、《公共投资法》、《投资法》和其他有关法律规定。

可以通过国家财政预算、国际援助、企业和社会等渠道调动资源投入适应气候变化活动。

另外,可以通过全球环境基金、适应基金、绿色气候基金等多边合作组织以及来自德国、日本、丹麦、澳大利亚等赞助,各家开发银行、联合国关于气候变化的组织、非政府组织等调动资源。

 在此基础上,国家为国内外金融组织、企业、投资商助力开展国家适应气候变化计划夯实基础并创造便利。(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