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对黄沙和长沙群岛拥有不可争议的主权。越南渔民在这两个群岛海域进行捕捞作业是长期以来的正常活动,其完全符合于包括 《1982年联合国海洋法公约》在内的国际法律规定。

2月29日,回答记者有关2012年2月22日越南广义省QNg90281TS号渔船和船上11名越南渔民进入越南黄沙群岛躲避风浪时,遇到中方武力威胁、阻止越南渔船和渔民进入黄沙群岛,越南渔民遭打骂、搜查,财产和渔具也被中方没收等事宜时,越 南外交部发言人梁青毅再一次重申上述内容。

越南外交部发言人梁青毅指出, 中方上述行为严重侵犯越南主权、主权权利和管辖权,违反人道对待渔民的国际精神和惯例,严重威胁越南渔民生命,并给他们造成巨大财产损失,这不符合于越中两国的传统友谊关系和两国高层领导所达成的共识,违背《东海各方行为宣言》(DOC)的精神 。

越南外交部发言人梁青毅表示, 越南外交部代表已召见中国驻河内大使馆代表,抗议中国上述行为,并要求中方不再重演类似违法行为,同时赔偿越南渔民。(越通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