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2日在河内,在越南最高人民法院二审开庭,对越南航海总公司(Vinalines)贪污案杨志勇被告和同案嫌犯的“贪污国家财产”和“故意违背国家经济管理法规造成严重后果”罪名进行公开审理,审理委员会对被告人和 民事诉讼原告人进行审讯,旨在审查被告人的抗诉书。

在审讯之前,主审阮文山法官代表审理委员会简要地介绍此案的主要情节、河内市人民法院初审的最终判决、被告人的抗诉等。

在二审的第一天,共有16名律师参加并为九 名抗诉被告辩护。此外,具有相关的权利和义务人员、证人、有关机构代表和 诉讼原告人等出庭。越南若干家新闻媒体记者参加并报道有关审理的新闻。

在法庭上,回答审理委员会提问时,杨志勇(原越南航海总公司董事长,原交通运输部航海局局长)被告人承认自己犯上“故意违背国家经济管理法规造成严重后果”的罪名;请求让自己克服后果和减轻处罚。至于“贪污国家财产”罪名,杨志勇不认罪并继续喊冤。

梅文福(原越南航海总公司总经理)被告人不承认自己犯上“贪污国家财产”和“故意违背国家经济管理法规造成严重后果”等罪名,而仅犯上“不负责任造成严重后果”罪名。

此外,陈海山(越南航海总公司修船有限公司总经理)、陈有朝(原越南航海总公司副总经理)、梅文康(原越南航海总公司项目管理委员会成员)、黎文阳(越南登检局 人员)、黄有德、黎文龙和黎玉篆(庆和省云峰海关支局干部)等八名被告人一律请求审理委员会给予减轻处罚和降低赔偿数额等。

当天下午,审理委员会对越南航海总公司、 越南登检局代表、越南交通运输部代表、鉴定员等 民事诉讼原告人进行审讯,旨在澄清被告人的犯罪行为。

按计划,4月23日,审理委员会继续对被告人、民事诉讼原告人等进行审讯。(越通社-VN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