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5日下午在河内,在越南最高人民法院二审开庭,对杨志勇和同案嫌犯的“贪污国家财产”和“故意违反国家经济管理法规造成严重后果”一案进行公开审理的第四天上,审理委员会议案后决定继续对九名被告人和越南航海总公司、越南登检局代表、越南财政部鉴定员等 民事诉讼原告人进行审讯,旨在澄清辩护律师在法庭上提交的新证据。

在法庭上,律师们继续提问被告人和参加诉讼的其他原告人,旨在澄清每一名被告在案件中的角色以及确定被告人在越南航海总公司的违反行为所造成的实际损失。民事诉讼原告人、越南登检局等代表回答审理委员会和律师们提出有关海关干部被告人的违犯行为的专业问题。当天,审理委员会仍未做出最后判决。

按计划,4月28日,越南最高人民法院二审继续开庭,对杨志勇和同案嫌犯的“贪污国家财产”和“故意违反国家经济管理法规造成严重后果”一案进行公开审理。(越通社-VN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