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第十届国会第十次会议通过2016年国家财政预算的决议草案 hinh anh 1金瓯省国会代表张明黄发表意见(图片来源:越通社)


越通社河内11月11日——11月11日,在越南第十三届国会第十次会议上,国会代表已表决通过了2016年国家财政预算案的决议草案以及就《越南航海法》(修正案草案)仍存在异议的若干内容展开讨论。

越南国会以绝大多数赞成票通过了2016年国家财政预算的决议草案。据此,财政预算总收入为1014.5万亿越盾,地方财政总收入为4.7万亿越盾,财政预算总支出为1273万亿美元,财政赤字为25.4万亿越盾,相当于国内总产值的4.95%。

上述决议责成政府2016年实行紧缩性财政政策,并与金融政策同步配合,以协助发展生产经营,继续稳定宏观经济,抑制膨胀,促进经济平稳增长。加强税务监督查工作,阻止走私、贸易欺诈、伪劣品生产经营、逃税等行为。彻底节约每个部门和地方的经常性支出,最大限度减少会议、研讨会、庆祝活动的举办经费。在国家财政支出管理中推进行政改革,认真落实《厉行节约,反浪费法》。

决议还指出从2016年1月1日起上调退休金和丧失劳动能力补贴在200万越盾以下的劳动者的工资。

决议通过发行总值为6万亿越盾的政府债券,用于投资使用政府债券项目,紧密控制国家财政赤字。加强贷款和贷款使用和还债的督查工作,尤其是新贷款以及具有政府担保贷款。

当天上午,国会代表就《越南航海法》(修正案草案)进行讨论。

下午,国会将听取《信息获取法草案》程文和《费用与收费法》(草案)一些存在异议的问题已展开讨论。(越通社—VN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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