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第十四届国会第六次会议对任期初至今任务执行情况进行质询 hinh anh 1越南第十四届国会第六次会议场景。图自越通社

越通社河内——按越南第十四届国会第六次会议议程,从10月30日至11月1日,国会代表将进行质询和答复质询活动。这是这次会议的一个重要且吸引全国选民和人民高度关注的活动。

越南第十四届国会第六次会议上,国会用整整三天来听取政府、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国家审计署及其他受质询机关负责人作有关国会专项监督和任期初至第十四届国会第四次会议的质询活动的决议落实情况的报告,随后进行质询和答复质询

进行质询之前,国会代表将听取政府常务副总理张和平代表政府作有关国会专项监督和任期初至第十四届国会第四次会议的质询活动的决议落实情况综合报告。最高人民法院院长阮和平作关于国会专项监督和任期初至第十四届国会第四次会议的质询活动的决议落实情况的报告。最高人民检察院院长黎明智作关于国会专项监督和任期初至第十四届国会第四次会议的质询活动的决议落实情况的报告。国会常委会委员、国会秘书长阮幸福作关于国会民族委员会及国会各委员会对有关国会专项监督和任期初至第十四届国会第四次会议的质询活动的决议落实情况的审查报告等。

随后,国会代表将对政府成员、最高人民法院院长、最高人民检察院院长进行质询。质询和答复质询后,政府总理阮春福将澄清与政府责任有关的若干问题,并直接答复国会代表的质询。(越通社-VN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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