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第十四届国会第五次会议: 《测量与地图法》于2019年1月1日起生效 hinh anh 1国会代表就《测量与地图法》草案进行表决。越通社记者 芳花 摄

越通社河内——按照越南第十四届国会第五次会议议程,6月14日下午,国会代表就《测量与地图法》草案进行表决,国会代表以451赞成票,以高达92.61%赞成率通过了《测量与地图法》(草案)。

测量与地图法》分为9章61条,对基本测量和地图活动、专业测量和地图活动,测量和地图产品质量,测量基础设施工程,测量和地图相关信息、数据和产品,国家地理空间数据基础设施,测量和地图服务经营条件,从事测量和地图活动的组织和个人的权利和义务,测量和地图的国家管理作出了详细规定。

《测量与地图法》适用于从事测量和地图活动的机关、组织和个人,使用测量和地图相关信息、数据和产品或者在越南境内开展其他关于测量和地图活动的机关、组织和个人。

《测量与地图法》于2019年1月1日起正式生效。

其后,国会代表就《养殖法》草案进行讨论。(越通社——VN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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