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第十四届国会第二次会议通过《资产拍卖法》 hinh anh 1国会代表按钮表决通过《资产拍卖法》。(图片来源:越通社)

越通社河内——11月17日下午,在越南第十四届国会第二次会议上,国会以84.41%赞成票通过了《资产拍卖法》。

《资产拍卖法》的总则部分有8章81条,规定了资产拍卖的原则、程序及必要手续,该法适用范围,拍卖师,拍卖佣金,处置违法拍卖行为,取消拍卖结果,损失赔偿以及拍卖业的监督管理等。

至于拍卖的原则,拍卖活动需遵守相关法律规定,以公开、公平、公正及诚实信用为拍卖活动必须遵循的基本原则,同时维护拍卖秩序、保护拍卖活动各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资产拍卖法》于2017年7月1日开始生效。(越通社—VN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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