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第十四届国会第二次会议发表第三号公报 hinh anh 1朔庄省代表李明德尚座对《宗教信仰法》草案提出意见建议(图片来源:越通社)

越通社河内——越南第十四届国会第二次会议10月24日继续在会堂举行全体会议。

在国会副主席冯国显的主持下,国会听取国会常委会委员、国会经济委员会主任武红青所作关于《拍卖法》草案的解答、吸收和整理报告并对该部法律草案存在异议的部分内容进行讨论。有20名代表对此发表意见,其内容围绕财产拍卖原则及其禁止行为,拍卖师从业资格及其权利和义务,拍卖程序,坏账拍卖相关规定等问题。

越南司法部部长黎成龙对国会代表有关《拍卖法》草案所提出的问题一一解答。

当天下午,在国会副主席丛氏放的主持下,国会听取国会常委会委员、国会文化和教育与青少年儿童委员会主任潘清平所作关于《宗教信仰法》草案的解答、吸收和整理报告并就该草案存在异议的部分内容进行讨论。21名代表对此发表意见,其内容围绕国家对确保宗教信仰自由权的责任,所禁止的行为,宗教信仰自由权利,宗教组织的法人资格;从宗教节日的收入的管理和利用的规定,涉外宗教活动等问题。

内务部部长黎永新和国会文化和教育与青少年儿童委员会主任潘清平对国会代表有关《宗教信仰法》草案提出的问题一一解答。

2016年10月25日星期二,国会就《结社法》草案存在异议的部分内容进行讨论。(越通社—VN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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