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第十四届国会第九次会议公报(第十九号) hinh anh 1国会代表表决通过《投资法》(修正案)。图自越通社

越通社河内——2020617日,越南第十四届国会第九次会议第二阶段会议进入第九个工作日,越南国会主席阮氏金银主持会议。

上午,国会召开全体会议。

在国会副主席冯国显的引导下,国会表决通过了两部法律,即《企业法(修正案)》和《灾害防治法》和《堤坝法》若干条款补充法。

其后,在国会常务副主席丛氏放的引导下,国会讨论《国际条约法》。10位代表发表了意见,基本上对政府的呈文和国会对外委员会的审查报告表示赞同。此外,国会代表集中讨论有关该法的调整范围,“国际条约”概念,扩大国际条约签署主体等问题。

讨论结束后,政府副总理兼外交部长范平明发表讲话,澄清国会代表的意见建议。

其后,国会常务副主席丛氏放发表总结讲话,强调国会代表以负责任态度对《国际条约法》草案的许多内容展开了讨论。国会代表的讨论内容将由国会对外委员会整合,并向越南国会第十次会议汇报。

下午,国会继续在会堂召开全体会议。

国会副主席冯国显引导会议。国会已表决通过两部法律,即《投资法(修正案)》和《建设法》若干条款修改补充法案。

随后,在国会常务副主席丛氏放的引导下,国会讨论。17名代表发表了意见,1名代表进行争论,大多数对颁布《输出劳务法(修正案)》的必要性表示赞同,此外国会代表还对与该法有关的若干内容展开讨论。

讨论后,越南劳动荣军与社会部部长陶玉容对国会代表关注的问题进行进一步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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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日上午,国会将表决通过关于根据《越南-欧盟投资保护协定》(EVIPA)的规定承认和执行争端解决机构判决的决议以及《法律规范颁布法》若干条款修改补充法。其后国会就《行政违法处理法》若干条款修改补充法案展开讨论。

下午,国会表决通过关于批准2018年国家财政预算决算的决议和《公私合作模式投资法
》。其后,国会讨论《环境保护法(修正案)》。(完)

越通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