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第十四届国会第三次会议发表第八号公报 hinh anh 1国会举行全体会议。(图片来源:越通社)

越通社河内​——5月31日,越南第十四届国会第三次会议进入第八天,国会主席阮氏金银主持会议。
 
31日上午,在国会副主席汪周刘的引导下,国会听取国会常委会委员、法律委员会主任阮克定作了关于《国家赔偿法》(修正案)说明、意见采纳和整理报告。其后,国会就该法案部分仍存在异议问题进行讨论。26名代表发表意见,其内容围绕下列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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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赔偿法》修改范围;关于赔偿对象、要求赔偿权、被害人的权利与义务、国家的赔偿原则等的规定;
 
——国家承担的行政赔偿、刑事赔偿等方面的责任范围;
 
——国家赔偿的范围及国家不承担赔偿责任的各种情形等。
 
司法部部长黎成龙为此提供更多信息并解答代表们提出的部分问题。
 
同一天下午,国会就2018年法律法令制定计划和2017年法律法令制定计划修改补充草案进行讨论。有17名代表发表意见,其内容围绕以下问题:
 
——第十四届国会第一次会议以来2017年法律法令制定计划执行情况,执行中的不足及其原因;
 
——对2018年法律法令制定计划的制定和2017年法律法令制定计划的修改补充等工作:有关将法案列入计划的原则、法案优先顺序;
 
——法案法令制定计划开展措施。
 
其后,在国会副主席杜伯巳的引导下,国会就国会2018年监督工作计划草案进行讨论。12名代表发表意见,其内容主要围绕下列问题:
 
——监督工作内容;
 
——完成既定目标并提高监督工作质量的措施。
 
6月1日星期四上午,国会听取有关《法律援助法》(修正案)说明、意见采纳和整理报告。下午,国会听取有关龙城国际航空港项目中的补偿、重新安置等工作的呈文和审查报告。(越通社—VN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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