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通社河内 ——按越南第十五届国会第八次会议议程,11月29日下午,国会以444/446名参会代表(占国会代表总数的92.69%)投赞成票,通过了《“规划法”、“投资法”、“公私合营投资法”、“招标法”四部法律若干条款修改和补充法》。
该法对《规划法》、《投资法》、《公私合营投资法》、《招标法》等四部法律的119条款和3个附录进行修改和补充;基本省略了属于政府职权范围内的具体细则的内容,为简政分级放权创造便利条件,满足行政改革要求,确保与实践相适应。
该法获得国会通过后,越南国会常务委员会建议政府尽早发布有关实施该法内容的详细指导文件,确保执法的一致性和有效性。(完)
第十五届国会第八次会议:通过《消防与救援法》
11月29日上午,越南国会以450名参会代表中的448名代表(占国会代表人数的93.53%)的赞成票通过了《消防与救援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