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第十三届国会第十一次会议发表第五号公报 hinh anh 1国会常委会委员、国会社会问题委员会主任张氏梅作关于《药物法案》(修正案)解答、吸收和整理的报告(图片来源:越通社)

越通社河内——3月25日上午,国会在会堂举行全体会议。

上午,在国会副主席丛氏放的引导下,国会议听取国会常委会委员、国会社会问题委员会主任张氏梅作关于《药物法案》(修正案)解答、吸收和整理的报告。

其后,国会就《药物法案》(修正案)所存在异议的若干内容展开讨论。会上,共有15位国会代表发表意见。

下午,在国会副主席阮氏金银的引导下,国会议听取国会常委会委员、国会财政预算委员会主任冯国显所作关于《进出口税法案》(修正案)的解答、吸收和整理的报告。

其后,国会就《进出口税法案》(修正案)所存在异议的若干内容进行讨论。会上,共有6位国会代表围绕以下内容发表意见:

——征税对象;纳税人

——针对采用比例税率商品的出口税、进口税应纳关税税额的计算方法

——计税价格、计税时间

——纳税期限

——防卫税的运用

——对进口商品的免税政策

——退税和退税条件

2016年3月28日星期一,国会在会堂就第十三届国会和国会属下机关的工作报告草案、国家审计署2011-2016年任期工作报告草案进行讨论。(越通社—VN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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