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第十三届国会第十一次会议:充分保障公民的信息获取权利 hinh anh 1胡志明市国会代表在十三届国会十一次会议上发表讲话(图片来源:越通社)


越通社河内——3月24日,越南第十三届国会第十一次会议继续在会堂举行全体会议,围绕《信息公开法草案》中仍存在不同意见的内容展开讨论。

大部分与会代表对颁布《信息公开法》的必要性表示赞成,并认为,这部法律将确保实现《宪法》规定的公民信息获取权利,合乎越南作为成员国的《世界人权宣言》和《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的国际公约》。

关于信息公开范围与责任,部分代表建议扩大国家机关信息公开范围,提高信息公开责任,以确保国家机关的正常运行、阻止滥用信息获取权现象,同时避免引起民众不满、改进国家机关推脱责任现象等。

关于相关投诉、诉讼和指控问题,部分代表建议核查有关规定,确保其符合现行法律法规,保障要求公开信息的人的合法权利;进一步明确个人和组织在公开信息工作中的责任、详细规定公民可以投诉或指控的情况等。

关于信息公开对象,有意见建议信息公开对象应扩大到在越南合法居住的外国人和在海外定居的越南人。

会上,与会代表还就信息公开对象、可公开的信息内容、违规处置等相关问题交换了意见。

按计划,3月25日,国会代表就《药物法草案》仍存在不同意见的内容进行讨论。(越通社-VN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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