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9日,越南第十三届国会第六次会议召开全体会议,国会副主席阮氏金银主持会议。

在会议上,与会代表听取:

— 越南司法部部长何雄强受政府总理的委托发表关于《公证法》(修正案)的呈文。

— 越南国会常务委员会委员、国会法律委员会主任潘忠李发表关于《公证法》(修正案)的审查报告。

— 越南国会常务委员会委员、国会科学技术与环境委员会主任潘春勇发表了国会常务委员会委员关于解答、吸收人民意见及整理《植物保护和检疫法》草案的报告。

其后,国会就《植物保护和检疫法》草案存在不同意见的内容展开讨论。在会议上,来自21个中央直辖省市的21位国会代表发表意见,集中于以下主要内容:

—调整 范围;

—植物保护 和植物 检疫活动的原则 ;

—有关植物保护和检疫活动的国家政策;

—政府、中央各部委和各级人民委员会的国家管理责任;

—植物保护和检疫领域的国际合作;

—进口植物的检疫工作;

—植物检疫证书和许可证的签发、重新签发和撤销手续及程序;

— 植物所有人、植物保护剂生产单位、买卖植物保护剂的个人和组织的权利和义务;

—买卖植物保护剂的营业条件;

—植物保护剂 包装 废弃物回收和处理 。

下午,国会围绕一下内容展开讨论:

—预防和打击犯罪 ,最高检察院院长和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工作,执行案件工作。

—国会第37/2012/QH13号决议落实结果。

—2013年反贪腐工作。

10月30日星期三,越南第十三届国会第六次会议召开全体会议,上午,与会代表听取关于《招标法》(修正案)的报告,并对存在不同意见的内容进行讨论。下午,国会继续就《招标法》(修正案)存在不同意见的内容展开讨论。(越通社-VN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