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2日,越南第十三届国会第六次会议召开全体会议。上午的议程如下:

一、国会通过《消防法若干条款修改、补充法》,国会副主席黄玉山先生主持会议。
国会听取了国会常委会委员、国会国防安全委员会主任阮金科所作的解答和吸收国会代表关于《消防法若干条款修改、补充法》意见的报告。

国会表决通过该法第一条第二款及第一条第33款,随后表决通过全部《消防法若干条款修改、补充法》草案。

二、国会讨论十三届国会通过的法律和决议开展执行(包括实施细则文件的颁布)情况。国会副主席汪周刘主持会议。

会上,共有12个省和直辖市的16名国会代表发表意见。讨论的意见集中于以下内容:

- 实施细则文件颁布缓慢与政府和部级机关的责任;

- 解决延迟颁布实施细则文件的状况;

- 对颁布实施细则文件的监督;

- 各机关在提交法律草案中的协调;

- 对法律草案的审查;

- 修改《颁布法律规范性文件法》;

- 分配给法律规范性文件制定工作的经费;

- 颁布有关国会法律、决议开展执行工作的决议等。

国会副主席汪周刘发表讲话,结束上午的议程。

下午,国会继续讨论《土地法》草案(修正案)。国会副主席阮氏金银主持会议。
会上,共有24个省和直辖市的24名国会代表发表意见。讨论的意见主要集中于以下内容:

- 土地使用者的权益;

- 服务于农业生产的土地分配、出租期限;

- 土地回收和征用;

- 国家征收土地时赔偿、补贴和安置;

- 有关土地使用权的合同的公证、核实;

- 土地价格、土地价格评估机构;土地利用规划和计划;

- 解决有关土地的争端、信访、投诉以及处理有关土地的违法行为等。

国会副主席阮氏金银发表讲话,结束下午的议程。

11月23日星期六,国会代表研究材料。

11月24日星期日,国会休会。

11月25日星期一,国会在会堂举行全体会议;上午,通过《植物保护和检疫法》并讨论《建筑法》草案(修正案);下午,通过《接访法》并讨论《环境保护法》草案(修正案)。(越通社-VN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