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8日上午,国会举行全体会议。国会副主席汪周刘主持会议。

国会已听取国会常委会委员、国会法律委员会主任、《1992年宪法》修宪委员会委员、《1992年宪法》修宪编辑部部长潘忠李所作关于解答、吸收国会代表的意见;整理《1992年宪法》修宪草案和关于实施《1992年宪法》(2013年修正案)的决议草案等方面的报告。

国会代表就《1992年宪法》(2013年修正案)提出意见。

下午,国会分组讨论《破产法》草案(修正案)和《公共投资法》草案。

2013年11月19日星期二,国会在会堂举行全体会议。

上午,国会代表讨论政府关于国会第三次、第四次及第五次会议有关质询和回答质询的各项决议实施情况的报告。

下午,国会听取关于解决选民的建议的监督结果,同时进行质询及回答国会代表质询等。会议将通过电视台和广播电台向全国同胞和选民进行现场直播。(越通社-VN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