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3日,越南国会在会堂举行全体会议。

在越南国会副主席丛氏放的引导下,国会已听取:
——越南国家主席张晋创阐述关于批准联合国《残疾人权利公约》的呈文。

——越南劳动荣军与社会部部长范氏海传女士受越南政府总理委托作关于批准联合国《残疾人权利公约》一些问题的报告。

——越南国会对外委员会主任陈文恒作有关批准联合国《残疾人权利公约》审查报告。

在国会副主席汪周刘的引导下,国会已听取:
——越南国家主席张晋创阐述关于批准联合国《禁止酷刑和其他残忍、不人道或有辱人格的待遇或处罚公约》(即《联合国反酷刑公约》)的呈文。

——越南公安部部长陈大光受越南政府总理的委托,阐述关于批准《联合国反酷刑公约》一些问题的报告。

——越南国会对外委员会主任陈文恒阐述关于批准《联合国反酷刑公约》审查报告。

其后,在越南国会副主席丛氏放的引导下,国会听取越南国会常务委员会委员、国会社会问题委员会主任张氏梅女士阐述了关于解答、吸收、整理《社会保险法》(修正案)的报告及就《社会保险》(修正案)中存在异议的内容展开讨论。会上,共有37位国会代表发表意见。讨论的意见集中于以下内容:

——关于扩大参加社会保险的对象范围(针对季节性临时用工合同的劳动者或从1至3个月期间参加一定的工作等要参加强制社会保险;各乡、坊、市镇非专职员工要参加社会保险);扩大参加自愿医疗保险对象范围的鼓励政策。

——关于退休制度及社会保险基金收支平衡(缴纳强制社会保险费用、调整每个月的退休金等)。

——关于社会保险机关地位、职能、任务、权限;关于将对缴纳社会保险费进行核查的权利交给社会保险机关等事物。

——关于社会保险管理及社会保障基金会投资活动费用的规定。

——关于劳动事故、职业病及立法技术有关问题。按计划,2014年10月24日,国会继续在会堂举行全体会议。(越通社—VN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