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3日,越南国会在会堂举行全体会议。越南国会主席阮生雄主持会议。

在越南国会副主席汪周刘的引导下,国会听取:

——越南交通运输部部长丁罗升受政府总理委托所作关于《越南航海法若干条款修改、补充法》草案的呈文

——国会法律委员会主任潘忠理所作对《越南航海法若干条款修改、补充法》草案的审查报告。

——国会常委会委员、法律委员会主任潘忠理所作关于解答、吸收、整理《国会代表和人民议会代表选举法》草案的报告。

其后,国会就《国会代表和人民议会代表选举法》草案中存在不同意见的若干内容展开讨论。会上,共有20名国会代表发表意见。讨论的意见围绕以下内容:

——关于投票、提名年龄,候选人的标准,选举经费;候选人的组成部分;候选人名单,投票日期;当选人确定原则;

——国家选举委员会,地方选举机构;国家选举委员会在人民议会代表选举指导中的职责和权限;

——选民名单制定原则;在选民名单中没有名字、被删除或补充的人;选民会议;

——各机构在选举组织指导中的职责;在竞选活动中禁止的行为;投诉和控告候选人,制定候选人名单等

下午,国会就《全民公投法》和《越南航海法若干条款修改、补充法》草案分组讨论。

6月4日上午,国会在会堂上举行全体会议;下午,国会分组讨论。(越通社-VN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