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8日,越南国会在会堂举行全体会议。国会主席阮生雄主持会议。
上午,在国会副主席汪周刘的引导下,国会已听取:
——越南法律工作者协会主席阮文权所作的关于《全民公投法》草案的呈文。
——国会法律委员会主任潘忠理所作的对《全民公投法》草案的审查报告。
在国会副主席阮氏金银的引导下,国会已听取国会常委会委员、科学技术委员会主任潘春勇所作的关于解答、吸收、整理《海洋岛屿自然资源与环境法》草案的报告。
其后,国会就《海洋岛屿自然资源与环境法》草案所存在不同意见的一些内容展开讨论。会上,共有9位国会代表发表意见。讨论的意见围绕以下内容:
——本法的名称及其适用范围;国家有关海洋岛屿自然资源与环境的政策;海洋岛屿自然资源的综合管理原则;
——社区、组织及有关个人对海洋岛屿自然资源与环境综合管理的参与;
——可持续开发、利用海洋岛屿自然资源与环境的战略;可持续开发、管理及利用沿海自然资源的总体规划;
——对海洋岛屿自然资源与环境的基本调查和科学研究;
——被禁止的行为;预防和应对海上事故,如石油、有毒化学品海上泄露等。
下午,在国会副主席汪周刘的引导下,国会已听取:
——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张和平所作的关于《行政诉讼法》(修正案)草案的呈文。
——国会司法委员会主任阮文现所作的对《行政诉讼法》(修正案)草案的审查报告。
在国会副主席阮氏金银的引导下,国会就2013年国家财政决算展开讨论。会上,共有8位国会代表发表意见。讨论的意见围绕以下内容:
——2013年国家财政预算制定与调整工作;国家财政收支管理与调控工作;
——有关公债;国家财政赤字,弥补财政赤字能力与财政赤字后果;
——有关国家财政收入以及生产经营活动中增加国家财政收入、遏制税收流失状况的各项措施;
——有关实施审计部门的建议,决算报告和审计报告的区别等。
讨论结束后,财政部部长丁进勇与国会财政预算委员会主任冯国显解答并进一步澄清国会代表所提出的问题。
2015年5月24日上午,国会分组讨论。下午,国会代表研究资料。
2015年5月30日星期六和5月31日星期日,国会休会。
6月1日星期一,国会在会堂举行全体会议。(越通社-VNA)
上午,在国会副主席汪周刘的引导下,国会已听取:
——越南法律工作者协会主席阮文权所作的关于《全民公投法》草案的呈文。
——国会法律委员会主任潘忠理所作的对《全民公投法》草案的审查报告。
在国会副主席阮氏金银的引导下,国会已听取国会常委会委员、科学技术委员会主任潘春勇所作的关于解答、吸收、整理《海洋岛屿自然资源与环境法》草案的报告。
其后,国会就《海洋岛屿自然资源与环境法》草案所存在不同意见的一些内容展开讨论。会上,共有9位国会代表发表意见。讨论的意见围绕以下内容:
——本法的名称及其适用范围;国家有关海洋岛屿自然资源与环境的政策;海洋岛屿自然资源的综合管理原则;
——社区、组织及有关个人对海洋岛屿自然资源与环境综合管理的参与;
——可持续开发、利用海洋岛屿自然资源与环境的战略;可持续开发、管理及利用沿海自然资源的总体规划;
——对海洋岛屿自然资源与环境的基本调查和科学研究;
——被禁止的行为;预防和应对海上事故,如石油、有毒化学品海上泄露等。
下午,在国会副主席汪周刘的引导下,国会已听取:
——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张和平所作的关于《行政诉讼法》(修正案)草案的呈文。
——国会司法委员会主任阮文现所作的对《行政诉讼法》(修正案)草案的审查报告。
在国会副主席阮氏金银的引导下,国会就2013年国家财政决算展开讨论。会上,共有8位国会代表发表意见。讨论的意见围绕以下内容:
——2013年国家财政预算制定与调整工作;国家财政收支管理与调控工作;
——有关公债;国家财政赤字,弥补财政赤字能力与财政赤字后果;
——有关国家财政收入以及生产经营活动中增加国家财政收入、遏制税收流失状况的各项措施;
——有关实施审计部门的建议,决算报告和审计报告的区别等。
讨论结束后,财政部部长丁进勇与国会财政预算委员会主任冯国显解答并进一步澄清国会代表所提出的问题。
2015年5月24日上午,国会分组讨论。下午,国会代表研究资料。
2015年5月30日星期六和5月31日星期日,国会休会。
6月1日星期一,国会在会堂举行全体会议。(越通社-VN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