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5月26日正在河内召开的第十三届越南国会第七次会议发表六号公报,内容如下:

2014年5月26日上午第十三届越南国会第七次会议在会堂举行全体会议,越南国会副主席阮氏金银女士主持会议。

内容(一):

国会已听取:越南计划投资部部长裴光荣受政府总理的委托作关于《企业法》(修正案)项目的呈文,国会常委会委员、经济委员会主任阮文饶作关于对《企业法》(修正案)项目的审查报告。

内容(二):

国会听取:国会常委会委员、经济委员会主任阮文饶作关于《破产法》(修正案)解答、吸收、整理等意见的综合报告。其后,国会就《破产法》(修正案)所存在不同意见的内容展开讨论。16个省、直辖市的20名国会代表在会上发表意见,围绕以下内容:本法制定的必要性;适用范围;适用对象;词语解释;有权利和义务提交破产申请书的人;有关人民法院受理破产案件的权限;审判员受理破产案件的任务、权限;人民检察院的抗议权;财产管理人员,管理企业,财产清理等制度;受理或不受理破产案件的决定;申请书、抗议书处理,有关企业、合作社的决定等。

下午,国会副主席丛氏放主持会议。

内容:

国会听取:越南劳动荣军社会部部长范氏海传女士受政府总理的委托所作关于《社会保险法》(修正案)的呈文和国会常委会委员、国会社会问题委员会主任张氏梅女士所作对《社会保险法》(修正案)的审查报告。

国会副主席汪周刘主持会议。

内容:

国会就2015年法律、法令制定计划(草案),第十三届国会和2014年法律、法令制定计划调整等展开讨论。15个省、直辖市的18名国会代表在会上发表意见,围绕以下内容:法律法规实施细节滞后情况,一些法律草案不按所规定时间寄发,国会代表实现法律创新的扶助机制,2013年6月以来法律、法令制定计划落实情况评估报告,第十三届国会和2014年法律、法令制定计划(调整草案),2015年国会法律、法令制定计划(草案);保障落实法律、法令制定计划措施等。

2014年5月27日星期二,第十三届越南国会第七次会议进行分组讨论,下午在会堂举行全体会议。(越通社-VN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