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越南国会主席阮生雄和各位国会副主席的主持下,从2月25日至27日在河内召开的越南第十三届国会常务委员会第35次会议已发表公报。

国会常委会就国会在第十三届国会第8次会议上首次征集国会代表意见的《国会代表和人民议会代表选举法》、《国家预算法》(修正案)、《海洋岛屿资源环境法》等存在异议的法案提出意见。国会常委会要求主持单位与有关机关继续征求在此会议的意见和国会代表对这些法案的意见,将在2015年9月举行的第9次会议上提交国会审议。

此外,国会常委会还就国会在第十三届国会第9次会议上首次征集国会代表意见的《民意征集法》、《刑事调查机构组织法》、《拘留法》等法律草案提出意见。

国会常委会还就补充、修改和新颁布《国会组织法》实施细则的计划提出意见。

关于龙城国际航空港项目建设的主张,国会常委会建议政府与有关机关对会议提出的问题深入研究与分析,以在第9次会议上递交国会审议关于2012-2015年阶段政府债券资金部署方案,方案的原则基本上得到国会常委会的赞成。(越通社—VN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