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越共中央政治局公布了关于越南  第十三届国会代表选举和2011至2016年任期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的指示。

指示表明,第十三届国会代表选举和2011至2016年任期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将在2011年的同一天进行。这将是继续建设、巩固和完善人民的、由人民的、为人民的社会主义法制国家的良好机遇。因此,全党、全民和全军在2011年的核心任务是要选出德才兼备的、代表人民的意愿和自主权的人进入新任期的国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  。

为了使第十三届国会和2011至2016年任期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的代表选举取得成功,党中央政治局要求党各级组织及其党委指导落实好下列各项任务:

提出具体的指导计划,保证选举在民主、平等、遵守法律、安全、节约的条件下进行。

指导落实好人事工作,发挥民主精神和保证党的集中、统一指导思想,将党各级代表大会的人事结果与干部规划紧密结合,向国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推荐侯选人。

指导协商工作以落实好向国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推荐侯选人的工作。

指导做好在全党、全民和全军深广宣传选举的意义和重要性的工作。

指导拟定保证政治安全和社会秩序方案

各省市委应建立指导委员会以全面指导选举工作。(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