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石油石化和纺织纤维合资公司前董事长获刑28年 hinh anh 1 各被告出庭受审 图自越通社


越通社河内 ——在经过4天的庭审后,8月31日,河内市人民法院对在越南石油石化和纺织纤维合资公司(PVTEX)发生的 “故意违反国家经济管理规定造成严重后果”案件的4名被告人进行宣判。

具体的是,法院以 “故意违反国家经济管理规定造成严重后果罪”和“受贿罪”分别判处被告陈中志孝(1963年出生,原PVTEX董事长)有期徒刑13年和15年,两罪并罚执行有期徒刑28年。

法院以“故意违反国家经济管理规定造成严重后果罪”判处被告杜文红(1967年出生,京北油气施工和投资股份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有期徒刑13年;判处被告陶午黄(1978年出生,原PVTEX合同贸易部部长)有期徒刑9年;判处被告武方南(1979年出生,原PVTEX总会计师)有期徒刑8年。

此外,法院要求杜文红赔偿PVTEX公司192亿越盾(约合87.3万美元),要求陈中志孝向国家财政缴纳30亿越盾。目前,陈中志孝已交了这笔钱。

越南石油石化和纺织纤维合资公司前董事长获刑28年 hinh anh 2 庭审现场 图自越通社


审判委员会认为,被告陈中志孝在此案中承担主要责任。陈中志孝虽然明知京北油气施工和投资股份公司(PVC.KBC)能力不够、经验不足但仍滥用职权办理相关手续并签署PVC.KBC和合资承包商BEERIM-PVC共同实施PVTEX “员工住宅区投资项目立项、设计、设备供应和实施” 标段的合同, 同时指示合资承包商违背所批准的基本设计施工标段。

该合同在实施过程中,被告人陈中志孝指示下级陶午黄和武方南违法办理向PVC.KBC预付200亿越盾的手续,给该项目造成194亿越盾的经济损失。该违法行为致使该项目被迫暂停施工,同时导致该项目自2012年以来严重退化。

此外,当PVTEX合资成立PVTEX京北分公司时,武廷维(原PVTEX总经理,目前正被通缉)和陈中志孝还滥用职权,迫使杜文红给他们每人30亿越盾,武廷维和陈中志孝这一行为已构成“受贿罪”。

一审判决明确指出,各名被告已意识到自己的行为违反了国家关于经济管理和公共财产管理使用的规定,严重损害国家、组织和个人财产,引起社会不满,严重影响到国家机关声誉。此行为必须从严处理,以起到教育和震慑作用。(越通社——VN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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