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越南工商部进出口局举办的“东盟单一窗口机制和越南国家海关单一窗口机制”研讨会于5月29日在岘港市拉开序幕。

该研讨会介绍了越南政府总理 关于成立东盟单一窗口机制和国家海关单一窗口机制国家指导委员会的 2120号决定实施情况;各部委行业在展开单一窗口机制中的协调联动机制;国家海关单一窗口机制带来的利益以及越南工商部关于成立海关单一窗口机制展开情况;越南工商部 海关 报关自动化系统展开进展等问题。

为了到2020年能够建成东盟经济共同体,2003年第九届东盟峰会决定建立东盟单一窗口机制。

2005年,东盟各国经济部长共同签署了关于建立和展开东盟单一窗口机制的协定。2006年,东盟各国财政部长共同签署关于建设和展开东盟单一窗口机制的议定书。文莱、印尼、马来西亚、菲律宾、新加坡及泰国等国家于2008年入手展开东盟单一窗口机制,柬埔寨、老挝、缅甸及越南等国家于2012年展开该机制。

东盟单一窗口机制是实现东盟各国信息互联互通的有效平台。

2013年,越南工商部、越南财政部与交通运输部等三部率先试点展开越南国家海关单一窗口机制。截至目前,越南工商部已建成一部明确规定业务流程、数据格式以及越南工商部国家海关单一窗口机制与国家单一窗口信息网站之间数据交换方式的文件。(越通社-VN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