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在河内,越南国会常务委员会监督小组与越南政府民族委员会就2005-2012年阶段越南扶贫政策与法律执行情况举行会议。

越南国会民族委员会的报告显示,作为民族事务的国家管理机构,越南政府民族委员会一直根据越南党、国会和政府的决议,主动与中央各部委和地方政府配合,制定有关发展少数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和扶贫等各项政策。2005-2012年阶段,越南少数民族地区和山区的经济社会发展事业发生了重要发展步伐,为越南国家扶贫减困事业做出积极贡献。展开落实各项投资发展和扶贫减困政策,使少数民族地区和山区的基础设施面貌发生巨大变化。据统计,越南少数民族地区和散曲的97%乡村修建了通往乡村中心的汽车道路;80%特别贫困村庄已修建与国家公路接连的道路;84%特困乡村装设国家电网。与此同时,少数民族地区的教育、职业培训等工作取得许多进展;各级医疗卫生机构得到重视与发展,确保各少数民族都能获得医疗保健服务等;贫困户、相对贫困户比率按照每一阶段标准已呈现逐年下降趋势。然而,由于出发点较低,加上受到气候变化、环境污染、自然灾害等客观因素的直接影响,部分少数民族地区的扶贫简困成果仍缺乏可持续性。重心成为贫困户和新增贫困户比率处于高水平,平均每年增加16万户。

目前,越南政府民族委员会将优先开展符合于各地方具体情况的扶贫政策;集中解决偏远地区、特困地区居民的住宅、生产土地、生活用水等切身问题。越南政府民族委员会建议国会向批准的各项政策计划提供足够经费,便于政府民族委员会和中央各部委及各地方政府主动协调工作,确保政策执行进度及监督检查工作顺利展开。(越通社-VN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