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河内法院对一名非法运输毒品的菲律宾籍人判处死刑 hinh anh 1菲律宾籍卡马乔被告人(图片来源于网络)


8月18日,越南河内市法院根据越南《刑事法》第194条第4款规定,以“非法运输毒品”罪判处菲律宾籍伊曼纽尔·西罗·卡马乔(Emmanuel SilloCamacho)被告人(出生于1975年)死刑。

根据起诉书,2013年12月7日12时15分许,越南河内市公安厅毒品犯罪调查警察处同内排国际机场海关分局配合,对卡马乔行李进行物品检查,并发现其行李箱中藏有毒品18包,净重3408.18克。

在调查机关,卡马乔承认,在被捕大约4个月前,他在脸谱社交网上认识一名巴西人,名字叫杰西卡。这个人答应帮他找工作。2013年11月25日卡马乔到巴西时见了杰西卡。杰西卡提出要雇佣他运输毒品入境越南,同时承诺帮卡马乔在巴西或其他国家找工资1000到1500美元的工作。

他将这些毒品从巴西运回新加坡,其后再从新加坡运往越南,2013年12月7日在越南内排机场被捕。

陪审团强调,河内法院以“非法运输毒品”罪起诉卡马乔是正确、合法的。陪审团指出,因只顾眼前的利益、不顾后患,光顾找到一份高收入的工作,被告人卡马乔无视越南法律,携带大量毒品入境越南,应采取最严厉的刑罚,才能起到警示和威慑作用。(完)

越通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