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劳工组织(ILO)的《海事劳工公约》8月20日正式生效,目的是保护全世界船员的权利和确保船东之间的公平竞争。越南是第37个国家签署该公约。

目前,世界贸易90%的运输量从海上进行运输,全球65亿人的生活所需离不开全球150万名海员的辛勤工作,国际航运业的运作安全、保安、环保,都离不开海员的服务与贡献。在货物运输需求量日益增加的背景下,提高船员素质,保障船员的权利是引起世界关注的问题。因此,2006年2月7日,吸引近100个成员国参与的国际劳工组织第54次会议通过了2006年《海事劳工公约》(简称:MLC)。

该公约是ILO在综合和修订现有68个公约和建议书的基础上,制定的新的综合性海事劳工公约,建立了统一的国际海事劳工标准。

ILO总干事认为,该公约是航海历史上的重要里程碑。本公约展示了在最为全球化的行业下,三方对话和国际合作如何进行建设性结合以具体地解决保障海员体面工作和生活条件的挑战,同时确保船东之间的公平竞争。

根据ILO惯例,公约通常在获得国家批准的12个月后才能成为具有约束力的国际法。MLC2006要真正生效,需获得至少代表全球航运总吨位33%的至少30个国家的批准(2009年这一要求已经得到满足)。

为了让这项公约生效,该公约至少需要ILO的30个成员国参与,占全世界海运货物总量的33%。目前,占全球货物总量75%的45个国家批准了该公约。越南是沿海国家,海岸线长达3260公里,共有37个海港,包括170个大小码头,码头总长39674米。

目前,越南轮船队共有1700艘大型船舶,在东盟10个国家中居第四位,在国际海事组织(IMO)192个国家中居第28位。特别是,越南二分之一船舶长期从事国际航海运输,并经过世界许多国家的海港。越南轮船队满足越南十分之一出口货物量和国内货物量的一半。

越南现有2万名船员,其中6721名船员是越南船东协会的成员,并正在越南和外国轮船上工作。

7月25日,越南政府总理阮晋勇已通过实现MLC公约的计划。阮晋勇总理要求到2015年需完善有关海事劳工的法律法规;检查并向越南轮船队签发许可证,设立包括政府、船主和船员代表的三方咨询机制。同时,从现在到2020年,需要完成建设海港福利、娱乐和消息的基础设施。

越南是1982年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的成员,1950年成为ILO的正式成员,是沿海国家和拥有丰富的劳动力量,越南加入《海事劳工公约》的事将为提高国家威望做出贡献,是保障越南船员的权利和义务的重要基础。(越通社-VN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