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3日,越南外交部就东海形势举行国际记者会。越南外交部发言人黎海平、越南外交部国家边界委员会副主任陈维海、越南 国家油气集团总经理杜文厚、越南海警司令部副司令吴玉秋、越南外交部法律和国际条约司副司长阮氏清河等参加。

在记者会上,越南外交部发言人黎海平说:“越南于5月7日就中国在越南海域非法安装海洋石油981钻井平台举行国际记者会以来,越南一直保持克制,使用一切和平措施,利用一切机会和一切对话渠道以和平解决东海问,但中国却恰恰相反,中国在钻井平台周围海域增加部署船舰,包括军舰和飞机,以威胁正在实施维护国家主权任务的越南执法力量。中国多次污蔑越南,将制造东海紧张局势的责任推到越南身上,同时不断宣扬所谓中国对黄沙群岛‘拥有主权’的论调。

越南外交部国家边界委员会副主任陈维海强调,越南有充分的法律依据和历史证据,强有力地证明越南对黄沙和长沙两个群岛拥有主权。多个世纪以来(至少17世纪以来),自从黄沙和长沙两个群岛还是无主岛屿时,越南已确立和行使对黄沙和长沙两个群岛的主权。越南历代王朝已和平地、持续地、符合国际法并没有遭到任何国家反对地行使越南对上述两个群岛的主权。

阮维海先生援引法属时期的历史表明,法属时期,法国政府继续以越南的名义对黄沙和长沙两个群岛进行管辖,同时驳斥其他国家对这两个群岛的主权声索。1951年9月在旧金山举行的会议也承认越南对黄沙和长沙两个群岛的主权。

其后,根据关于恢复印度支那和平,其中强调有关各方尊重越南独立和领土完整的日内瓦协议,法国撤出越南,越南共和政府接管,并对黄沙和长沙两个群岛进行管辖。 越南共和政府已宣誓主权,并对上述两个群岛行使主权。作为参加1954年日内瓦会议的国家之一,中国应该知道得一清二楚,中国有责任尊重此次会议所签署的国际文件。

1974年,中国使用武力非法侵占越南黄沙群岛。越南共和政府和越南南方共和临时革命政府都强烈反对这一行为。联合国宪章和国际法律明确规定禁止使用武力侵占他国领土的原则。

中国外交部的正式文本——1988年5月12日的备忘录也明确了国际法“侵略不能构成主权”的国际法一项基本原则。世界上没有任何国家承认中国对黄沙群岛拥有主权,因此,中国宣称其对黄沙群岛拥有主权是完全没有任何法律依据的。

中国近期蓄意错误援引了越南政府已故总理范文同1958年的公函,企图歪曲有关黄沙和长沙两个群岛主权问题的事实。

最近,中国在2014年5月6日举行的国际记者会的新闻稿、各篇文章以及中国官员的发言均宣扬“越南在中越争议海域共划出57个油气区块,其中在产 的油气田有七个,钻井平台有37个”的论调。针对这一问题,越南国家油气集团(PVN)总经理杜文厚强调,中国从未提出能够辩解这个观点的任何法律依据。

越南的一切油气活动都是在合乎1982年《联合国海洋法公约》规定,完全属于越南大陆架范围内进行。这是被国际社会所承认的。

许多外国石油公司已同越南签署在越南大陆架范围内的油气区块的油气勘探开发合同。

多年以来,越南一直对越南专属经济区和大陆架进行有效管理和开发,其中包括油气活动。中国上述观点实际上是为了把无争议区变成争议区。中国企图将遭到国际社会强烈谴责的“牛舌线”具体化。越南坚决驳斥中国这一错误观点,同时肯定越南通过和平方式,符合国际法的措施维护自己争端利益的决心。

回答记者关于法律问题,越南外交部法律和国际条约司副司长阮氏清河强调,越南是联合国的成员国,也是1982年《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的成员国。越南有权利使用联合国宪章和1982年《联合国海洋法公约》所规定的解决争端机制来解决涉及到本国的有关争端。使用和平措施涵盖使用联合国宪章和《联合国海洋法公约》所提及的国际仲裁机构的可能性。其二,和平措施的使用,其中包括使用国际仲裁机构是符合的。再加上,越南认为使用法律措施总比武装冲突好。越南领导人已强调,为了解决争端,越南不排除任何和平措施。因此,作为一个参谋机关,我们有责任准备一切可以使用的措施。

在谈到越中边境地区交易往来问题时,越南外交部国家边界委员会副主任陈维海表示,越中贸易往来仍在正常进行。他说,最近两国外交部副部长举行会晤时,双方一致同意不采取军事措施来解决分歧。但他同时也强调,“领土主权问题对越南民族而言是极为神圣的。黄金是珍贵的,但独立、自由和国家领土主权比黄金还要珍贵”。

此前,5月1日,越南职能机构发现,中国将海洋石油981钻井平台搬到按照1982年《联合国海洋法公约》完全属于越南在东海的专属经济区和大陆架海域深处80海里位置展开作业,同时,中国出动包括军舰在内的100多艘船只和飞机为其护航。这几天来,中国船只一直阻拦越南海警和渔检力量在海上执行任务,使用高压水龙头喷水攻击越南船只,甚至直接撞击越南船只,导致越南海警和渔检多艘船只损坏,多名越南海上执行任务人员受伤。(越通社——VN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