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政府若干新政策将于明年1月生效 hinh anh 1附图 (图片来源:越通社)
越通社河内——越南政府关于关税、人民艺人、辅助工业、老师津贴、上调工资、户籍、社会保险、有关房地产和住房信息管理、传销等的政策规定将于2016年1月1日生效。

*《特别消费税法》若干条款实施细则

政府总理2015年10月28日日颁发关于《特别消费税法》若干条款实施细则的108号议定书,其中明确规定征税对象、不征税对象、征税价格和特别消费税率、退税和减少税率等。

*向困境人民艺人和优秀艺人提供补助

政府10月28日颁发关于向低收入、困境的人民艺人和优秀艺人提供资助的109号议定书已规定月补助金额、医疗保险、丧葬费等。

*辅助工业补助规定

政府11月3日颁发关于辅助工业发展的111号议定书已提出一系列扶持政策和优惠政策。此外,政府还提出优先资助的辅助工业产品名录,包括纺织服装、制鞋、电子、汽车生产组装、制造机械、高科技工业等。

*老师津贴新规定

政府11月9日颁发关于对公立教育单位教师特殊津贴、优惠津贴、责任津贴、毒害津贴等的113号议定书已规定收益对象。

*关于强制社会保险《社会保险法》若干条款实施细则

政府11月11日颁发关于强制社会保险《社会保险法》若干条款实施细则的115号议定书具体规定代孕女工、拜托别人代孕母亲产假制度、退休制度、社会保险基金等。

*建设、管理和使用有关住房和房地产市场信息系统

政府11约2日颁发关于建设、管理和使用有关住房和房地产市场信息系统的117号议定书旨在建设统一、可靠的住房和房地产数据库和信息系统,服务市场管理、指导和调控工作,服务社会发展需求。

此外,政府关于上调区域薪水基线、《户籍法》若干条款具体规定和处理传销领域违法行为规定等将陆续于2016年1月1日起生效。(越通社—VN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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