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政府刚发布实施越共十一大六中全会关于在越南建设社会主义定向市场经济体制和融入国际社会的条件下发展科学技术服务于工业化现代化事业的 20号决议的行动计划。

据此,政府已提出六项重大任务,包括:宣传教育提高各级党委、政府、部委、行业、团体和社会对在越南建设社会主义定向市场经济体制和融入国际社会条件下发展科学技术服务于工业化现代化事业的观点、目标、任务及措施的认识;继续完善科学技术体制,便于大力且同步地革新科技管理机制、组织与活动;展开主要科学技术发展方向与任务;发挥和加强国家科技发展潜力;开发科学技术市场;推动越南科技深度融入国际与加强国际合作等。

按照政府行动计划,越南将对《科技法》进行修改,并制定实施细则,以具体化各项革新内容,鼓励私人自己成立或与国家联合成立风险投资基金,助推高新科技领域发展。对《企业所得税法》进行修改,并制定实施细则,以便具体化有关动用社会资源和外国投资资金的革新内容,助推高新科技领域发展。

政府行动计划指出,集中投资发展越南科学技术翰林院、越南科学社会翰林院、两所国家级大学、若干达到亚洲先进水平的研究院。在重点经济区建设与发展若干研究场所(研究院或研究中心),旨在发挥每个地方的潜力与优势,促进科学技术与教育、生产经营的连接,开发不同地区的主力产品。动用资源投资于和乐、胡志明市和岘港市等三个高新科技工业区,确保其有效投入运行。制定符合于地方经济社会发展规划的应用高新科技农业区,密集型信息化技术区的计划。

此外,政府行动计划表明,制定与落实扶持国内市场发展的措施,防止进口落后技术产品。制定吸引旅居海外越南专家、科学家以及外国专家、科学家参加越南科技活动等。(越通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