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5日在河内,越南政府总理阮晋勇主持召开立法工作专题会议,听取关于政府参与越南年《1992 宪法》修改补充过程的报告,提出展开落实越南《2013宪法》(修改版)的措施。

会议上作报告时,越南司法部部长何雄强先生表示,为了积极参与《1992 宪法》修宪过程,政府成立了由政府副总理阮春福负责的政府1992年宪法执行总结指导委员会,专门研究《1992 宪法》并提出修改、补充建议。此外,政府各部委和各地方政府都将《1992 宪法》修宪工作视为自己的核心任务,并严厉执行,为设立越南现宪法做出积极贡献。
关于执行越南《 2013 年宪法》,越南司法部部长何雄强先生提出了执行《 2013 年宪法》的一些措施,如:从中央到地方展开《2013年宪法》宣传、贯彻等工作;提出需要修改的法律与法令清单,使其符合于新宪法;按照国会的部署,制定一些法律和法令草案等等。

会上发表讲话时,越南政府总理 阮晋勇指出,越南政府下决心在提高法律规范文本制定工作质量方面取得明显转变,避免法律滞后现象。 阮晋勇要求政府各部委和部级机关制定贴近实际情况的工作方向,集中精力健全立法工作组织机构,特别是加强立法干部队伍建设工作等。 (越通社-VN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