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政府就实施《越南与智利自由贸易协定》推出进口商品特惠税率表 hinh anh 1附图(图片来源于网络)

越通社河内——越南政府刚颁发关于实施《越南与智利自由贸易协定》(2018-2022年)进口商品特惠税率表的第154号议定书。

该议定书对越南实施《越南与智利自由贸易协定》(2018-2022年)的进口商品特惠税率以及享受税率优惠政策的条件作出具体规定。

按照该议定书,享受《越南与智利自由贸易协定》的进口商品特惠税的商品需满足包括属于《越南与智利自由贸易协定》的进口商品特惠税率表的货物名录;从智利进口到越南;按照工贸部的规定从智利直接运输到越南;满足《越南与智利自由贸易协定》原产地规则以及拥有原产地Form VC等的条件。

从越南保税区进口国内市场采用《越南与智利自由贸易协定》的进口商品特惠税率表的货物必须满足上述条件。 

越南与智利2011年11月签署自由贸易协定。这是越南与拉美国家签署的第一份自由贸易协定。该协定于2014年1月1日正式生效。(越通社—VN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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