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政府总理刚下达14号指示,要求各部委行业和地方政府加大对使用财政性资金投资的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资金管理力度和拖欠债务处理力度。

据此,政府总理要求各部委行业和地方政府致力整顿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制定、审核和审批等机关工作作风、提高工作责任心。对于新开工的项目,有关机关需要根据获批项目的使用目的等,加强投资项目的资金管控;只在明确项目的资金来源和摸清各级政府自筹资金能力后才能签发投资许可证。

指示要求,各部委行业和地方政府澄清项目增扩资理由,加大项目资金来源管理力度,对拖欠债务现象发生的相关负责人追究责任。(越通社-VN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