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政府近日颁发关于指导展开落实2015年经济社会发展计划任务、措施和国家财政预算的第1号决议。

决议指出,越南国会所通过的2015年经济社会发展计划的总体目标是保持宏观经济稳定、着力解决生产经营活动中所遇到的困难等;继续大力推进各突破性战略展开、推进将经济结构调整同增长模式转型相结合的进程、提高竞争力和经营活动效果;继续推动社会、文化、教育、科技、技术、环保、改善人民生活等领域发展;加快行政手续改革、司法改革、预防和打击贪污腐败、厉行节约和反浪费等方面工作力度;加强国防安全、牢固捍卫国家主权、确保政治与社会秩序安全;提高对外、国际融入与合作工作的效果。

2015年主要目标是力争实现国内生产总值增长6.2%,出口额增长10%,顺差占进出口总额比例5%,居民消费价格指数增长5%,社会发展投资资金占国内生产总值的30%至32%,全国贫困户比率下降1.7%至2%,全国贫困县比率下降4%, 为全国160万名劳动者创造就业机会。

越南政府要求中央各部委机构,中央各直辖省市人民委员会努力落实2015年各个领域的目标和任务。

具体是,政府要求越南国家银行支持并同各部委、机构、地方政府等紧密配合主动及灵活地调整金融政策,继续主动将货币政策与财政政策紧密结合,旨在按所提出的目标抑制通胀,稳定宏观经济稳定、大力推动经济增长,促进金融市场、证券市场发展等。

另一方面,根据宏观经济、通胀和货币的演变对利率和汇率进行调整。将增加信贷余额与控制及提高信贷质量相结合;主动采取有效措施,对外汇市场和黄金市场进行管理。

国家银行同有关部委、机构、地方政府配合,为各家企业、合作社、户家庭向银行贷款,促进生产经营活动创造便利条件。加大坏账处理力度,力争到2015年年底将坏账率减少到3%以下,大力对信贷组织结构调整,鼓励国内外投资商参与坏账买卖活动;增强财政实力并提高与发挥资产管理公司(VAMC)处理坏账的能力。

越南财政部主持并同有关部委、机构、地方政府配合按照所交付的预算对国家财政进行调整与管理。

越南计划与投资部主持并同有关部委、机构、地方政府紧密配合加强市场变化跟踪与管理工作。另外,按照《物价法》规定,公开、透明地对能源、货物、重要服务类型和其他展品价格进行调整;同时主动采取价格平稳措施。严格监察企业注册和价格申报活动。

越南工商部主持同步展开各项推动出口活动的措施;扩大市场,有效开发现有的市场和潜力的市场,加大高附加值商品出口力度;集中消除市场壁垒;朝着为越南农林水产品开放市场的方向,主动并积极参与自由贸易协定和其他各项贸易协定;合理保护生产经营活动中仍遇到困难的行业。

各有关部委、机构和地方政府继续展开落实《经济结构重组总体提案》及各行业、领域朝着可持续发展方向进行结构重组提案;尽快完善各行业、领域和地方结构重组提案并递交主管部门审议通过。

加快国有企业重组和农业结构调整、继续有效展开新农村建设计划、鼓励企业对农业与农村领域进行投资。

集中发展具有高科技含量和较高附加值的工业产业;鼓励发展辅助工业、再生能源、加工工业、电子、信息技术、生物技术、为农业生产服务的物资及机械设备、新材料、环境等行业。

另一方面,按照所提出的方向进行证券市场重组,可持续发展证券市场,有效吸引国内外投资资金,协助股份化和坏账处理工作。

越南政府同时强调了各项社会保障、社会福利和改善人民生活等方面的措施。此外,加快各项重点建设项目、附属医院建设项目等施工进度。有效展开《医疗保险法》(修正案)、药品行业发展战略、传统医学医院系统发展战略等。继续有效展开《2012—2015年与至2020年阶段实施走向全民医疗保险路线图的提案》。(越通社-VN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