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批准2021-2025年可持续减贫国家目标计划 hinh anh 1附图 图自越通社
越通社河内 ——越南政府常务副总理范平明于2022 年1月18日签发了第90/QĐ-TTg号决定,批准可持续扶贫国家目标计划(2021~2025年)。

可持续扶贫国家目标计划(2021~2025年)在全国范围内实施,并以沿海沙洲地区、沿海地区和海岛地区贫困县、乡为帮扶的重点。

该目标计划的总体目标是减少多维贫困,确保包容性和可持续性,减少贫困人口返贫和贫困发生率;协助贫困群众和贫困户保障基本生活,逐步脱贫并获得按照国家多维贫困标准的基本社会服务,提升生活质量;协助沿海沙州地区、沿海地区和海岛地区贫困县、乡脱贫。

该计划力争按照多维贫困标准将贫困人口年均稳步减少1~1.5%;少数民族贫困户率年均下降3%以上; 沿海沙洲地区、沿海地区、海岛地区的30%贫困县和30%的贫困乡成功脱贫;贫困县的贫困户发生率每年下降4~5%的目标。

该目标计划提出到2025年的主要目标为:按照国家多维贫困标准将贫困和相对贫困户数减少一半;沿海沙洲地区、沿海地区、海岛地区等的100%贫困县和贫困乡获得区域互联互通社会经济基础设施的投资,为促进民生、生产、贸易和基本社会服务的发展提供服务。

支持建立和推广超过1000个扶贫模式和项目,支持发展生产、商业、服务、旅游、创业的发展,以促进就业和创造可持续收入。

力争协助贫困户和相对困户中至少一名劳动年龄成员找到稳定工作;贫困和相对贫困户适龄儿童入学率达到90%的目标。

该计划的组成项目包括:支持沿海沙洲地区、沿海地区和海岛地区贫困县和特困乡社会经济基础设施建设投资项目;生计多样化,发展扶贫模式项目;支持生产发展,改善营养项目;发展职业教育和可持续就业项目;贫困县贫困户和相对贫困户住房保障项目;信息宣传项目;计划的监测和评估能力建设项目等。

该计划(2021-2025年)的投资总额至少达到75万亿越南盾,其中中央预算内资金48万亿越盾,地方预算内资金12.69万亿越盾,以及其他合法资金14.31万亿越盾。(完)
越通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