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6日在河内,英国文化委员会(BC)和 越南中央经济管理研究院(CIEM)、社会倡议促进中心(CSIP)联合举行公布关于“越南社会企业:概念、背景与政策”研究报告的研讨会。

研究报告指出,越南现有约200个组织被视为按社会企业模式运营,但社会企业在越南仍是一个新鲜的概念。总体上看,社会企业又不是纯粹的企业,亦不是一般的社会服务,社会企业透过商业手法运作,赚取利润用于奉献社会。社会企业所得盈余用于扶助弱势社群、促进小区发展及社会企业本身的投资。它们重视社会价值,多于追求最大的企业盈利 。

在我国官方发展援助正逐年减少的背景下,阐明社会企业的概念和将社会企业与社会组织进行对比后,报告还指出,社会企业的发展符合于国际赞助商目前所关心的问题,就是应用市场原则服务于可持续发展。然而,在越南人民对社会企业概念的认识仍有限的背景下,扩大该模式会造成一定影响。

目前,在我国社会企业未得到 国家的正式承认,缺少明确的法律地位和保护,人力资源和融资资金等问题仍较为困难,因此报告明确指出,政府需将社会企业看为携手合作共同实现社会工作的重要伙伴,同时应颁发各项相关法律文件,制定法律框架、以及正式承认社会企业经营模式并制定促进该模式发展的具体政策等。(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