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工贸部提醒企业在进出口贸易支付方面保持谨慎 hinh anh 1附图。图自互联网

越通社河内——近期,越南驻阿尔及利亚大使馆兼驻冈比亚、马里、尼日尔和塞内加尔商务处已收到越南部分企业有关与非洲伙伴开展进出口贸易业务中在支付方面所存在的困难等方面的反馈。

由于财政能力有限,因此,非洲进口商往往建议采用CIF条件的延期付款,并以费用高为由拒绝开立信用证。

然而,延期付款是风险极高的付款方式,对越南企业十分不利。

此外,在付款环节上也存在其他的一些问题,包括买方申报的单据收货人非银行,收货后拒不付款等情况。

 因此,越南驻阿尔及利亚大使馆商务处建议各企业应通过贸易促进会、展会、企业论坛等正规渠道寻找合作伙伴,对通过因特网或主动通过网站联系越南企业的伙伴保持慎重。

此外,驻阿尔及利亚大使馆建议越南各商业银行推荐可靠的银行并要求越南各企业的合作伙伴在该银行开立账户。关于付款方式,越南企业应要求合作伙伴开立经欧洲或美州权威银行担保的不可撤销信用证。

 同时,应要求对方预付至少40~50%货值,且拒绝延期付款方式,勿使用承兑交单(D/A)的付款形式,以降低风险。同时,企业在起草合同时要特别注意选择仲裁机构的条款。(完)
越通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