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工贸部加强管制措施防止原产地欺诈行为 hinh anh 1 港口进出口通关活动。图自越通社
越通社河内 ——据越南工贸部的消息,今后,该部将继续同有关部门配合,根据第316号提案实施路线图有效运行防止原产地欺诈的预警系统,同时履行有关反规避和防止原产地欺诈的第824号提案。

上述举措旨在进一步加强对原产地欺诈的监督管理,严厉打击原产地欺诈和非法转口贸易行为,以确保越南出口商品的声誉,防止影响越南合法经营的出口企业。

据工贸部表示,随着国际经济一体化进程加快,越南参与的自由贸易协定(FTA)越来越多,进出口总额逐年大幅增长。

2001年越南进出口总额仅超过300亿美元,2011年达2000亿美元,2021年达6685亿美元。在出口方面,越南的出口额从2001年的150亿美元增长到2011年的960亿美元以上,2021年达3360亿美元。

越南成为世界贸易规模最大的20个经济体之一。出口成为了拉动经济增长的重要引擎,贸易顺差额逐年增加。

与此同时,越南面临着为享受国外关税优惠或规避贸易防卫措施而出现的商品原产地欺诈、转口行为。

商品原产地欺诈行为呈上升趋势且变得日趋复杂。值得注意的是,在一系列有可能遭受原产地欺诈的商品清单中,许多越南主力出口商品均位列其中。

实际上,有关反规避的案件数量不断增加。截至2022年第一季度,越南工贸部已同有关部委、协会和企业配合,处理超过200起由国外发起并针对越南出口商品的调查案件。

为打击逃税、原产地欺诈和非法转运贸易行为,越南政府总理于2019年7月4日发布了第 824号决定,批准了“加强对原产地欺诈和反规避行为的国家管理”提案;政府于 2019 年 12 月 31 日发布了关于加强管理,打击原产地欺诈和非法转运贸易的第119号决议。

为实施 第824 号提案,工贸部对 36 种商品的出口活动进行监督,并定期对11 种商品提出警告,供各部门、协会和企业参考,以制定相应处理措施。

工贸部还同国外有关部门合作打击原产地欺诈和反规避行为,提出建立自愿出口合同登记机制等措施,旨在加强越南与其他国家之间的配合,增进信息共享,以有效处理这一问题,提高越南出口商品信誉。

此外,政府总理颁布了关于批准“建设并推动贸易救济措施预警系统高效运行”提案的第316号决定。该提案的总体目标为建设并推动贸易救济措施预警系统有效运行,从而对贸易救济调查机关和有关机关调查处理国内外贸易救济案件以及解决世界贸易组织中的纠纷进行监视、预警和提供帮助,确保实现保护国内生产、有效应对外国贸易救济措施、面向可持续出口等的目标。

提案还加强贸易救济领域中的国际合作,保护越南企业在生产经营和进出口活动中的合法利益;加大对从事面临国外贸易救济调查风险领域的国内企业执行国际规定、双边和多边贸易协定中各项内容情况的监督力度。

今后,工贸部将继续向企业界发出强烈预警,其中包括针对存在原产地欺诈风险的重点商品和市场进行检查,以避免对出口产生影响。

这些预警活动虽然出台不久,但已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例如,随着美国对轮胎产品的反倾销调查,大部分越南轮胎企业对美出口的产品不被征收反倾销税。在美国对铜管产品反倾销调查案中,对越南企业征收的反倾销税为8.35%,远低于美国国内制造业指控的110%的水平。

除了提出预警信息,为帮助企业和协会更好地了解原产地欺诈、非法转口和反规避规定,工贸部还同有关部门、协会举办多场研讨会,向企业宣传相关法律法规,从而有效遏制虚假信息申报、原产地欺诈和转运贸易等非法行为。(完)
越通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