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工商会提议将数字化转型规定纳入《知识产权法》修订草案中 hinh anh 1平阳省赵富禄公司的出口木制品。图自越通社

越通社河内——越南工商会(VCCI)建议将数字化转型相关规定纳入《知识产权法若干条款修改补充法》草案当中。


数字化转型正在成为全球趋势和越南的必然趋势;特别是在办理行政手续或企业经营活动的相关手续过程中,满足融入世界经济一体化进程的要求。

《知识产权法》于2005年颁布,曾于2009年、2019年进行修改补充。但时至今日,该法执行过程中存在许多问题,需要进行补充和调整,以满足国家发展和党、国家政策体制化的新需求;克服现行法律的不足之处,特别是在第四次工业革命正在强劲发展的背景下。这次修正还为了满足与知识产权有关的国际承诺的要求,并确保越南法律体系的统一性和一致性。

此外,越南工商会代表指出,越南知识产权法承认并保护了多种知识产权,如著作权以及与产品、软件、信息系统的相关权或对商业秘密的商业产权。然而,有些未澄清的问题,使该法在执行过程中遇到了诸多困难。

越南工商会提议将数字化转型规定纳入《知识产权法》修订草案中 hinh anh 2附图。图自越通社

VCCI代表指出,保护知识产权,推动数字经济发展是促进企业对具有高附加值的工业、高科技农业领域进行投资或吸引优质外资项目的重要解决方案。因此,要考虑将承认和保护数字环境中各种知识产权的机构纳入知识产权法当中。(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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