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就进口二手飞机使用年限作出规定 hinh anh 1附图。图自越通社

越通社河内——越南政府刚发布第89号决议,旨在修改和补充政府于2016年7月1日颁布的关于民航领域中限制类行业的第92号决议的相关内容。
具体的是,第89号决议将对进口二手飞机使用年限作出规定。根据该决议,对于客运飞机:从出厂之日至越南根据购买、租赁合同进口之日起的期限不得超过10年;从出厂之日到租约结束不得超过20年。特别的是,对于直升飞机从出厂之日至租约结束不得超过25年。

对于货运飞机和通用航空业务的飞机:从出厂之日至越南根据购买、租赁合同进口之日起的期限不得超过15年;从出厂之日到租约结束不得超过25年。

除上述规定外的其他飞机类型:从出厂之日至越南根据购买、租赁合同进口之日起的期限不得超过20年;从出厂之日到租约结束不得超过30年。

进口到越南的飞机类型的证件由美国联邦航空局(FAA)或欧洲航空安全局(EASA)或越南航空局签发。

该决定自2020年1月1日起生效。(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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