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将执行国别人权审查机制视为联合国负责任成员国的义务 hinh anh 1资料图:越南在保护和促进人权方面取得积极成果。图自越通社

越通社河内——“越南十分重视并认真严格执行联合国人权理事会的普遍定期审议机制(UPR)并将其视为联合国负责任成员国的义务”。

以上是越南外交部发言人黎氏秋姮于1月24日下午在越南外交部例行记者会上回答记者关于越南接受联合国人权理事会第三轮国别人权(UPR)审议一事的提问时所强调的内容。

黎氏秋姮表示,越南外交部副部长黎淮中率团于1月22日在日内瓦接受联合国人权理事会第三轮国别人权的审议。世界122个国家参加此次审查。

黎氏秋姮强调,越南十分重视并认真严格执行联合国基于平等、对话与合作原则的成功机制——国别人权审查机制并将其视为联合国负责任成员国的义务以及向国际社会介绍越南自2014年接受第二轮国别人权审查以来为保护和促进人权所制定的政策、所作出的努力以及所取得的成就的良好机会。

各国高度评价越南在保护和促进人权方面所取得的巨大成就,并鼓励越南继续为保障人权尤其是经济、社会、文化、社会保障、扶贫济困等领域中的人权以及加强妇女、儿童、残疾人、少数民族等弱势群体的权利保障工作作出努力,对越南认真落实第二轮国别人权的审议所接受的建议以及第三轮国别人权审议《国家人权报告》的质量给予好评。

在此次审查中,越南共收到各国的300条建议,涉及和人权有关的各个领域。越南各有关机关将对各条建议进行认真研究梳理并向政府总理汇报。预计,越南将于2019年6月在联合国人权理事会会议上正式公布越南接受的建议。(越通社——VN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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