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将对来自柬埔寨部分商品实行零关税待遇 hinh anh 1附图(图片来源:越通社)


越通社河内——越南政府日前颁发对来自柬埔寨商品给予特别优惠关税待遇的第24号决定以实现越南社会主义共和国与柬埔寨王国政府于2016年签署的促进双边贸易协定的相关内容。

根据这一决定,越南将对柬埔寨下列符合规定的商品给予零进口关税特别优惠:原鸡属鸡、鸭、西洋鸭、鹅、火鸡、雷鸡等各类活禽及其符合条件的副产品、新鲜柑橘树水果及水果干、稻米、肉类及其副产品、面包与油酥糕点等多种糕点以及相关食品、符合2016与2017年工商部有关条件与规定的在一定关税限额内的有配额的大米和未经加工的烟叶。

上述免税商品需符合以下规定:具有柬埔寨王国政府相关部门颁发的S格式商品原产地证、经过两国政府议定书中指定的24对口岸通关。

对于由越南投资而在柬埔寨种植的未经加工的农产品(包括大米与烟叶烟草)出口至越南市场需遵守现行的进口税法与出口税法的相关规定。

对于由柬埔寨种植而越南企业进口再转出口到其它市场的农产品(包括大米与烟叶烟草)需满足越南政府以及其它地区或国际相关协定的规定。(越通社—VN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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