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将依法处置在社交网络实施违法行为 hinh anh 1附图。图自越通社

越通社河内——《社交网络行为规范》只是具有劝说的性质,各组织和个人若实施违法行为将依法处置,越南信息与传媒部信息与传媒战略研究院副院长杜贵宇强调。

越南信息与传媒部发布《社交网络行为规范》后于6月18日接受越通社记者的采访时,杜贵宇表示,基本上越南法律以明确规定关于处置社交网络上实施违法行为。

杜贵宇指出,《社交网络行为规范》本质上是集合关于网络环境上的行为、道德和文化标准的所有规定,对各组织、个人和社交网络服务商具有劝说的性质。

《社交网络行为规范》的适用对象包括使用社交网络的组织和个人,在国家机关工作的干部、职员和工作人员以及社交网络服务商等。

《社交网络行为规范》的主要目的在于营造清朗健康的网络空间,确保个人自由、商业自由,让国内外服务供应商不受歧视,符合越南所参与的国际准则、惯例和条约。

此外,这套行为规范鼓励个人和组织分享官方或有可靠来源的信息;弘扬符合越南民族道德、文化和传统价值观的行为。

《社交网络行为规范》还要求组织和个人不使用煽动仇恨、鼓吹暴力、性别或宗教歧视的言论;不发布违法内容、侵犯他人名誉和人格尊严的信息;不使用违反优良风俗习惯的语言或散布虚假信息、歪曲事实的新闻;不发布影响社会治安秩序的违法广告和经营等。

《社交网络行为规范》建议组织和个人在注册一些社交网络平台时,使用真实姓名作为登录名,以便于验证审核、确认网址、联络方式。

这套行为规范鼓励个人和组织使用社交网络宣传和弘扬越南美好的风土人情、风俗习惯,同时鼓励教育和保护儿童和未成年人,让他们安全、健康地使用社交网络。

该套行为规范面向建立社交网络道德规范,加强网络意识,培养用户在社交网络上的积极习惯,为营造安全、健康的网络空间做出贡献;鼓励用户和社交网络服务商全面实施这套行为准则内容,并向其他使用社交网络的组织和个人宣传这套行为规范。

此前,6月17日,越南信息与传媒部发布了《社交网络行为规范》。(完)

越通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