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地质总会6月12日发表声明,反对中国对越南采取的非法行为。

声明指出,中国在完全属于越南专属经济区和大陆架海域安放海洋石油981钻井平台,同时出动包括军舰在内的大量船舰和飞机为其护航。更为严重的是中国海警、海监船只连续使用高压水炮主动攻击和撞击越南海警船、渔检船和渔船,造成财产损失,使本地区紧张局势日益升级。

中国上述行为严重侵犯了越南对专属经济区和大陆架的主权、主权权利和管辖权,违反了国际法和国际惯例,其中包括中国和越南都是缔约国的1982年《联合国海洋法公约》,违背了《东海各方行为宣言》和越中两党两国高层领导人所达成的协议,对越中传统友好合作关系产生消极影响,加剧东海紧张局势,严重威胁东海和平、稳定和航行自由。

越南地质总会强调,越南一直按照1982年《联合国海洋法公约》规定,在完全属于自己专属经济区和大陆架海域开展地质勘探与开采活动。

越南地质总会、各成员组织和地质专家强烈反对中国的非法行为,要求中方立刻将钻井平台及护航船舰撤出越南海域,不让类似事件继续发生,严格遵守国际法,尤其是《联合国海洋法公约》。

越南地质总会完全支持越南在国际法、平等、互相尊重等的基础上通过和平方式解决争端的主张,为两国带来利益,为地区和世界的和平与稳定做出贡献。他们认为,毫无法律依据的主权诉求,尤其是使用武力侵犯他国主权的单方面行为是不可接受的。

越南地质总会呼吁中国地质学会、国际地质科学联合会(IUGS)、东盟工程组织联合会、中国及世界各国地质专家一起发出声音,维护公道,维护国际法的尊严,为维护地区和世界的和平与稳定做出贡献。
 
历史实际表明,中国从1956年就开始侵占越南黄沙群岛东部诸岛,到1974年中国动用武力侵占当时由越南西贡政权管辖的越南黄沙群岛剩下西部诸岛。1988年3月14日,中国继续动用武力侵占越南长沙群岛的部分岛礁。

中国作为东海沿海国家已随意划出了模糊的、违反《联合国海洋法公约》、侵犯邻国海域的海上疆域主张线,试图在邻国海域里制造所谓“争议区”,进而要求邻国在他们自己国家的大陆架海域里“搁置争议,共同开发”。

越南有充分历史证据和法律依据,证明越南对黄沙和长沙两个群岛拥有主权。早在17世纪,越南历代封建王朝已持续地、和平地对黄沙和长沙两个群岛行使实际主权。(越通社-VNA)